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潘斌龙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是怎样的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5-08-26 12:05)     点击:320

  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是怎样的?

  1、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

  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10条第1款规定: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

  2、办理迁入手续

  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13条第1款规定:公民迁移,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,城市在3日以内,农村在10日以内,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,缴销迁移证件。

  3、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,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潘斌龙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取保候审  知识产权  债权债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潘斌龙律师,潘斌龙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潘斌龙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957627207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潘斌龙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台州律师 | 台州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潘斌龙律师主页,您是第49804位访客